山东省低VOCs末端治理新政来袭,这些变化你要知道!
发布时间:2025-04-14 10:46:35
近年来,国家和省秉持污染物源头减排理念,大力推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工作。在此背景下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发布《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 (试行)》,创新性地提出完成原辅材料替代的企业可豁免末端治理。截至目前,已分三批累计公布 27 家豁免企业清单。经核算,这 27 家企业的 VOCs 产生量预计减少约 862 吨,减排成效显著。
日前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精心研究起草了《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实施细则 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该细则旨在更为规范、有效地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行动,进一步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。
此次《实施细则》主要有以下修改内容:
其一,适当拓宽豁免范围。原豁免范围限定在工业涂装和印刷业,此次调整将其他行业企业内的工业涂装、印刷等车间(工序)也纳入豁免范畴,使更多企业能够受益。
其二,缩短企业申报期限。由原本企业完成替代且稳定运行 6 个月后才可申请豁免,缩短至稳定运行 3 个月后即可申请,加快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进程。
其三,豁免部分申请材料。在申请报告中,部分材料无需再提供。对于新建企业,若符合豁免条件,可直接被纳入豁免名单。
此外,《实施细则》还对部分文字表述进行了规范处理,以确保政策内容更加严谨、准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