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OCs 排放量不仅是衡量大气污染程度的核心参数,更是制定治理策略、评估治污成效的根本依据。从源头排查到末端治理,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对排放量的精准把控。
VOCs 排放量的构成具有显著的复杂性与差异性。工业源是排放主力,其中涂装作业以 24.8% 的占比居首,化学工业、石油炼制分别占 23.8% 和 20.3%,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占 17.5%。这些行业的生产工艺决定了排放特征,如石化行业的催化裂解环节、涂装行业的溶剂挥发过程,均会产生大量 VOCs。交通源贡献同样突出,2019 年机动车尾气排放 VOCs 达 10.5 万吨,占总量的 17.2%,且随着城市化推进,航空、船舶排放持续增加。此外,生活源中的餐饮业、印刷业以及自然源的植物排放,共同构成了 VOCs 排放的复杂图景。
排放量的动态变化还受多重因素影响。地域上,长三角、珠三角、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区域排放量显著偏高,且排放结构各具特色 —— 珠三角以交通和溶剂使用为主,京津冀侧重工业排放。季节变化更为明显,长三角夏季 VOCs 浓度比冬季高 30%,珠三角这一差值达 40%,高温强辐射的气象条件会加速 VOCs 生成与转化。地形与植被覆盖率则影响扩散效率,城市建筑密集区更易出现 VOCs 累积。
精准管控 VOCs 排放量需构建 “监测 - 核算 - 治理” 全链条体系。监测层面,全国 136 个重点城市已实现非甲烷烃类物质自动监测,各地通过卫星遥感、无人机排查等科技手段锁定污染源。核算方面,《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》的实施,让分行业、分环节的排放量核算更精准。在此基础上,“源头 - 过程 - 末端” 三重治理体系成效显著:源头用水性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,过程采用密闭收集技术,末端通过催化燃烧、生物降解等技术削减排放,推动 2019 年 VOCs 总量较 2015 年下降 20%。